
1、燈具類:正常使用,質保三年;
2、電器類:正常使用,質保三年;
3、光源類:正常使用,質保三年;
1、特定產品、私自拆卸或改動過的產品,合格證涂改過或擅自撕毀生產日期等。
2、產品使用過后發生的外觀臟污、變色、掉色、老化及氧化現象。
1、新開客戶訂貨3個月內,常規產品可以調換貨。
2、終止合作的客戶,不允許退換貨。
3、合作期間的客戶,如想調換貨,整件未開3個月內7折,半年5折,一年后不允許調換。
若因使用不當、使用環境和不可抗拒力(如水災、火災、地震、雷擊等)或人為因素造成損壞而超出保修范圍的,可維修的公司仍可提供維修服務,但按維修費用標準收取相應費用,不能修復的公司不再提供維修、退換服務,具體情況如下:
1、金屬類:
1) 因使用不當而產生的結構受損以及由此產生的質量問題。
2) 因倉儲環境惡劣、庫存管理不當使產品受損。
2、塑料類:
1) 貯存、使用中由于外界熱源烘烤或外界力量壓迫而產生的質量問題。
2) 產品在非正常條件下工作而產生的質變。
1、照明產品在正常情況下:
1) 開箱后發現產品因質量問題而不能正常使用的公司免費給予調換;
2) 收到貨后發現不符合訂貨標準或要求的,未經使用的,公司可給予調換,費用公司承擔;
3) 收到貨后開箱即發現數量、品種不符的,經區域銷售人員書面確認,免費予以調換或補發;
4) 產品在保質時間內如出現質量問題,公司根據服務標準提供維修、更換服務;
2、備注:
1) 以上各項售后服務所產生的運輸費用由公司承擔。
2) 產品保質期的確定標準:按公司產品生產日期開始計算。